您好:
本人现在国外居住。我于2004年购得和平区商品房一套,现正办理出售相关事宜。由于在购房及办理房产证过程中所使用的护照已过期,如果现在办理房产买卖协议,房管局相关办事人员是否接受新护照作为有效身份证件?(注:新旧护照不同号,但姓名,出生日期及签名一致,照片同属本人)是否需要另外办理新旧护照同属本人的证明?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区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办理,并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和平区政府为民服务网络办公室
【民生词典】护照延期
【民生词典】申办普通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