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来在河北省石家庄上的医疗保险,现在因工作在天津,所以需要转到天津,我咨询河北省医保时,河北省医保中心说需要天津这边开联系函,但我新单位的人事反馈的信息说,天津医保中心这边不给开,经我查询相关文件,文件规定是应该开联系函的,求助我现在该怎么办???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政策规定医疗保险的转移手续:您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和现参保地社保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到原参保地社保分中心,原参保分中心审核后出具《参保凭证》和《信息表》,将其寄给现参保地社保。
如果工作人员不给开《联系函》,建议您咨询社保分中心经办手续是否发生了变化。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