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间(7.16日—8.16日),在天津春兰空调做促销员,之前承诺每月基本工资1160,空调销售到十台给提成,每台20—100不等,我每天辛勤工作,包括周六日,没有一天假期,终于在一个月之间卖了11台,大约500—600元提成,至今未发给我,打了几次电话询问,之前一直说让我等,现在又说,上面不予批复,所以这个提成就没有了。我觉得自己被骗了。因为原来1160的工资不包吃住,如果没有提成的话我是万万不会去干的,他们这种行为算是诈骗吗?我该怎样才能讨回我赢得的酬劳。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信后,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二次答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2-10-23
您好,经电话联系得知,春兰空调总公司在广东,在天津的办事处地址为河东区长城公寓,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区劳动局已将相关规定电话告知您。
2012-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