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女方刚办理的天津集体户口,落在了河西区人才的集体户口上,男方是外地户口,女方已经怀孕7个月了,刚领的结婚证。
1. 请问现在怀孕7个月,还可以在天津办理准生证吗?
2. 如果可以办理,怀孕7个月再办理会罚款吗?
3. 女方户口落在河西人才集体户口上,应该在河西办理准生证吗?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生育服务证是育龄妇女依法生育的有效凭证,是已婚育龄妇女怀孕以后办理的。按照津人口计生委【2010】45号文件规定,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籍,另一方为外省市户籍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夫妻双方在本市居住的,可以在本市现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除需出具夫妻双方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结婚证和妊娠诊断证明的材料外,外省市一方还需提供其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若还有不清楚的请拨打12356咨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