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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张晓旭    提问时间: 2012-10-11 13:34
 标题:关于煤气中毒的责任划分
内容:

    有一个人A由于工作原因,没有找到住处,在B家暂住(后来一共住了一年多);开始几个月,并没有交伙食费,后来由于B家的经济压力,A就开始每个月给B 800元作为伙食费;给了两三个月后,A开始给B每月1000元的伙食费。

    后来有一天,A在家洗澡的时候,发生了煤气中毒的事件。当时由于事态紧急,B并没有报警,而是选择将A立刻送到医院。后来再报警的时候,警方就不再受理了。

    浴室里面有抽风机,而且当时A在洗澡的时候并没有开抽风机(但是A有做出提醒要开抽风机)。

    1.这样是否存在租赁合同?

    2.想了解一下B是否有侵权行为?

    3.如果要承担责任,B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4.口头提醒,能不能算作一种证据支持?

回复部门: 民事诉讼    回复时间: 2012-10-11 20:16    是否超时:

尊敬的张晓旭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的叙述中,没有说明煤气中毒的具体原因,这里不好辨别责任。但A只是交付B一定的伙食费,A与B是借住关系,不是租赁关系。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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