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东丽区公路管理局工作是一名劳务派遣工想咨询一下我们这种劳动派遣工可以享受同工同酬制度吗?如果可以具体什么时候可以实现同工同酬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绩的劳动者,应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同工同酬的标准只是一个参照的标准,并不是确定的数额。
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从事同种工作的被派遣劳动者与非派遣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适用相同的工资福利制度。用工单位无同类非派遣劳动者的,参照用工所在地或所在行业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动者可以到仲裁部门申诉。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