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先生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结合工作职责,答复如下:
现在我市办理加气站项目建设手续包括三个环节。
一、项目备案前置手续。企业首先应落实加气站项目用地和规划选址。新建单一加气站、油气合建站和利用现有加油站改扩建的油气合建站项目,涉及新供地的,应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确定经营单位;不涉及新供地的,申请人持有效用地手续,在所属区县规划部门办理规划选址手续。
二、项目备案手续。企业在我委办理项目备案手续,需提供以下要件:备案申请表(可从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下载)、项目简介、项目所属区县主管部门上报文件、项目所在地土地手续、规划选址手续、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供用气协议等。备案手续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天津市发改委窗口办理。
三、项目备案后需在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包括市消防部门办理消防安全间距审核、市燃气管理处办理燃气设施建设许可和燃气经营资质许可、质监部门办理压力容器许可等。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市发改委
201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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