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于2006年购买了梅江南环岛东路水岸公关的商品房,2009年办理了房产证(是河西区房管局的房产证),没想到在落户口的时候河西民政局说我们不能落到河西区,说没有什么原因,上面就是这么规定的。我想请问我们的户口为什么不能落到房子所在区?据我所知天津市房本和路口都是属于一个区。还有,将来孩子上学到底在哪个区?请相关政府领导们给我一个解答,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9月1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201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