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9月7日在南开房管局办理一套二手房过户手续,房管局同志称因为我所提供的集体户口个人页与首页户号不符,无法证明我们是一个户籍的成员,无法给我办理过户,后经公安局户政处了解到我于2004年来津工作,当时落单位集体户口时由于公安局采用新的户籍管理系统致使我的户口页上的户号与单位集体户口主页户号不符,需要单位来人办理户籍更新的相关业务,于是9月11日我持单位介绍信并陪同单位户籍负责同志一同前往和平分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了户籍更新手续,当时被告知由于市公安局系统故障暂时无法办结业务,且不知道何时能恢复,可是我购房过户的时限将至,因此我想求助以下问题。
1、若过户日到期时户口仍无法办结该怎么办,如何办理延期?
2、若无法及时提供更新的户口页,还有什么方法能让我完成过户?
恳请房管局负责同志重视我的恳求,早日回复,谢谢帮助。
王晓峰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9月13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与您进行了联系,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