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跟我对象都是集体户口,现在买首套商品房,定金交完了,准备办理首付款时,售楼处说房管局备案的时候必须出示集体户口首页,我对象刚从外地公司辞职,现在天津公司还没给办完落户问题,户口正在迁移过程中,无法从以前公司借出集体户口首页。
我现在如果办不了备案,银行贷款就无法审批,而我如果现在不买,那两万定金将无法要回。这样让我们太为难了!我俩刚毕业两年,来天津参加工作,东拼西凑的点钱买房实在不易。
敬盼领导给予回复和帮助!
徐涛涛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9月11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