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原户籍所在地是我母亲单位分的房,后经我母亲单位调房,我家迁至现住址。而原户籍房后来几经易主,其现在的所属人及产权情况我们就不清楚了,该房本无从要起。
介于限价房的申请条件中,并没有要求提供原户籍房本的相关条文,河北区房管局要求我们出示原户籍所在地房本的做法,有可能将符合申请条件者拒之门外。
特此求助,希望有关领导能帮忙解决。
感谢!
张媛媛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9月7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