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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毛凤齐    提问时间: 2012-09-06 11:28
 标题:关于房屋的民事纠纷。
内容:

    我买了一套2手房,当时合同上写着:空调、热水器一同过户给我,但没写门口等。现在过户已经完成,房本我已拿到,但现在卖方不和我过户 水、电、气等,还扬言要扒除防盗门和房里的设施变卖。

    我想问:我买了房子,房子的概念是否已经包含防盗门和门窗及设施等在内。他强行扒,我该以什么罪名起诉他!

    房产证我已经拿到了,是否不经过他,自己就可以直接把水、电、气等的名字更名到自己名下。

    难道他卖完房,还要把房子拆个乱起八糟吗?

回复部门: 房地产    回复时间: 2012-09-10 17:18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你可以直接持买卖合同房本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房屋相关设施,停止对房屋的侵害,如果他真的将防盗门之类的东西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搬走,你可以直接报110对方属于盗窃,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最好还是将此事妥善解决,不认的话新房也没有新意了。如有需要敬请拨打电话13034389836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程芳律师

2012年9月10日


【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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