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于2012年8月份在香港恒信家私购买一套沙发5200元,货品送到家后发现,沙发转角的沙发套做的过小,不能完全覆盖沙发主体。发现后马上与售后联系,售后派人来修并未修好。当时卖给我们货品的售货员说这批沙发都这样,如果换货的话,也存在沙发套过小的同样问题。我要求退货,该售货员称,按公司规定,退货的话,我要负担30%的折旧费和200元的运输费。
我认为这并不合理,沙发质量存在问题,且并未超过7天退货期,我并非无缘无故要求退货,为什么要消费者承担折旧费用和运输费?
请问律师,他们的做法是否合法?我该如何维权?
尊敬的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好,你可以到销售中心进行,要求退货,并对退货的过程进行全程的录音,以便日后起诉。但是就你的合同而言,沙发套属于从物,从物的瑕疵是否必然导致合同解除是存在争议的,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对这部分进行调解,对方愿意退部分费用,我方接受也是可以的。你也可以到消协投诉对方,请求消协解决。
如果有需要敬请拨打13034389836进行电话咨询。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市益清律师事务所 程芳律师
201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