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深圳市户口(正在往天津落户过程中),老公是集体户口,单位位于华苑产业园区,身份证上的住址为华苑产业园区梅苑路2号,但是发证机关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听说华苑产业园好像隶属于滨海新区,虽然地理位置在西青。我们在王顶堤金环里租房住,已经住了一年了,有租房协议,今天去居委会办理准生证,被告知租房的不属于他们管辖范围,让我们去户口所在的华苑街计生办办理,可是华苑计生办又说应该在居委会办理,说政策规定租房满三个月就可以在居委会领取准生证。双方说法不一,不知道到底应该在哪里办理?能不能告知具体的政策指南?现在孕五月了,比较着急。另外,老公的户口到底属于滨海新区还是华苑街很模糊,不知这个可不可以帮忙明确一下?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 按照津人口计生委【2010】45号文件规定,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籍,另一方为外省市户籍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夫妻双方在本市居住的,可以在本市现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除需出具夫妻双方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结婚证和妊娠诊断证明的材料外,外省市一方还需提供其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若还有不清楚的您可咨询南开计生委,电话12356——2——4或天津市人口计生委,电话12356——1.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