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问一下天津现在晚婚的女性休产假给多少天假?
原来是产假90天+晚婚的多给30天,共计120天
后来国家法律规定产假98天,那是不是还是晚婚的多给30天,共计128天产假呢?
尊敬的网友:
您好!自今年4月28日,产假由90天调整为98天,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育的,增加产假30日,不能增加产假的,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分娩时遇有难产,实行剖腹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