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建交委供热相关领导:
您好,我是住在红桥区五爱道风顺公寓的一户居民,我现在所住的房子是在今年春节前购得,购买时原房主告诉我此房的暖气费都已交齐,并且在供暖期时,暖气虽然不是很热,也是有暖气的。但后来从供热站得知,原房主已欠缴三年的供热费,且他隐瞒了这个情况,和我完成了房屋交易。原房主现在已经移居至江苏,并且改换手机号码,无法联系上了。
今年3月17日,供热站向我家发来一张“采暖费收缴通知”,催费的户名还是原来的朱姓房主,要求朱姓房主交纳2009年至2012年三年的暖气费。
就在近期,供热站已将我家在楼道中的暖气管道截断,停了我家的暖气。
我很不明白一点,为什么原房主已经欠了三年的暖气费,都没有收上来,而到今年才停暖气管道。买房时发现欠费后,原房主曾带我到马场道的市供热上访处协调暖气的事,当时上访处的工作人员都认识原房主,也清楚他的情况。我认为,原房主肯定是之前有何原因拒交暖气费,供热站又收不上来他的暖气费,所以问题一直在拖。
作为一个普通的老百姓,我只想正常缴费,正常使用暖气,我的诉求再简单不过,但供热站要求我补上欠费后,才能正常缴费使用。
还有两个多月就要供暖,应该还有一个月左右,暖气就要打压试水,我不知道今年的冬天,我家是否还能使上这暖气,我家里既有老人,还有未上幼儿园的孩子,我不知道这个冬天,我们是否就要经历最寒冷的冬天。
请求供热相关的领导给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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