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夏津县地方部分官员,心中无有法律法规,只要对他自己有好处,
不管是白天、黑夜,就出来欺压百姓。所以现附带上以下真实的仨图
片(如有误,我愿负法律责任),敬请律师您给予关注、立案,谢
谢。
2012年8月30日
[附件1]
尊敬的的哥网友:
你好,就你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你的描述,如你认为相关部门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做出后60日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直接于知道(或应当知道)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你照片所反映的时间,现在已经超过时效,已丧失胜诉权。除非系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感谢你的参与!
天津允公律师事务所 范爽律师
2012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