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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孙尚利,出生1957年2月2日
本人自1976年10月进入中国远洋运输公司天津分公司参加工作,从事远洋船员工作,1987年7月调离
远洋公司到陆地工作,在远洋公司工作11年,按照国家劳动保障制度远洋船员工作满10年的船员可在
年龄55周岁时按特岗退休,自此本人在2011年11月去过区社保,那里工作人员讲到了退休的月份再来
所以我2012年2月到区社保开始办理退休的一些事物,因办理退休这些事情本人不十分懂,在加上远洋
公司在塘沽,因此2012年2月29日全部办齐交到区社保,可在5月份区社保给我打电话讲以前办理的所有
材料作废,应再从新办理盖章,理由是市里下了新文件,2月15日之前的就不用了,2月15日之后的都应
从新办理,并按超年算,自此我又新领表到远洋公司盖章,但这次远洋公司不再给盖章了,理由是他们
该干的和盖章都已经做过了,不能从新再做,所以到今天为止,我这退休的事还在挂着,现在我请求市
里的有关部门为我这特岗退休一事想个办法
至此拜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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