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天津集体户口(人才),老公也是天津市集体户口(也是人才),在北京工作居住,想在天津办准生证,请问具体流程是什么?另外,孩子是否可以跟着我落户天津?希望能给予解答,多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按照津人口计生委【2010】45号文件规定:夫妻双方均具有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居住的,可以在女方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在怀孕第一个子女期间,应携带夫妻双方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结婚证和妊娠诊断证明材料。除需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如果计划生育方面还有什么问题请拨打12356咨询。至于落户的问题请咨询公安部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