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业已经与民众现代化的生活息息相关了。然而,由于快递行业的快速发展、快递经营者的盲目扩张,使快递行业漂浮在缺乏规范的无序发展之上,问题频出。快递货物在托运中损毁、丢失等情况十分普遍,快递经营者经常通过自行设定的格式合同加入“限制索赔期限及金额”、“快递延误不赔”、 “可不通知寄件人开封查件”、“先签字后验货”、 “任意设定免责事由”等等霸王条款,势单力薄的消费者难免经常受伤。
怎样治理快递业这一“乱象”?首先,要完善快递行业的经营、管理的立法规范,打造完备的规则体系。如快递行业的管理,涉及邮政、工商、海关、公安等多家部门,各自管理职责应清楚明确,避免政出多门,相互推诿;规范快递行业经营者的行为,使其权利、义务、责任也应具体统一。其次,在加强立法的同时,更为重要的是现有法律法规的执行与遵守。我国已经颁布了《邮政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与快递业有关的法律规范,但由于经营者法律意识不强、服务意识淡薄,有法不依的情况时有发生,引发相关法律纠纷。最后,快递业本身应加强行业自律,自觉清理、整改“霸王条款”等,提高服务水平,重塑良性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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