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快递业迅速发展,已经成为国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我国快递业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行业中“乱象”频发,其中“签验”是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2012年5月,我国实施了《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对“先验后签”进行了规定,即收派员将快件交给收件人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快件外包装完好,由收件人签字确认。如果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等异常情况的,收派员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
以上规定还是有些“讲究”的,也可以说是有些“暧昧”,它既规定了快递方的义务,同时也顾及到了快递方的利益,而且操作上也存在一定的“模糊”空间。在快递业成熟的发达国家,“先验后签”是必须的,而且“验货”较为彻底,不仅仅是外包装的问题。他们之所以能够如此,是因为发货方、快递方及相关物流方之间有着严格的责任归属,出了问题能够很快分清责任,不会让收件人吃亏。
显然,我国快递业的发展尚需通过不断治理和规范,逐步走向“成熟”。对于行政管理部门而言,要认真落实国家的相关规定,通过受理各类快递投诉,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更为重要的是,行政部门要通过监管平台,及时公开发布群众的投诉信息,形成对快递企业服务质量的社会评价,并对服务信誉实施等级管理,以此督促其提高服务水平。从快递业自身而言,目前我国快递业正处于粗放发展时期,随着快递业竞争加剧,业内的“重新洗牌”不可避免,只有服务好、信誉高的企业才有可能做大做强。
因此,快递企业应不断加强自身的行业自律,保持好自身的“群众基础”,为未来的发展积累信誉优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