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领导您好:
我是天津市老三届下乡知青,现户口在河北省。
因兄弟姐妹都在天津,我想退休后返城回津居住,同时把户口迁回天津。
经向有关部门咨询,答复为:我这种情况根据有关政策可以回津定居并允许落户,但户口必须落在自有房产名下。
现在的问题是外地户籍人士在津买房有限购政策,而我在津没有自己名下的房产就不能回津落户。
请问:
1、我这种情况贵局是否可以特批一下允许我在津买房?
2、特批手续需要怎样办理?
3、如果贵局不可以特批,我应该找其他哪个部门申请、怎样办理?
谢谢
2012.8.21
吴林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8月23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所留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请查收。
此复
201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