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驴驹河拆迁了,我没有分到对村民的补偿款,也没有得到40平方米房屋的补偿,因为我是公务员。当时由于拆迁的孙姐说拆迁实行捆绑式的方式,也就是说同一地块上的房屋必须一起拆,我向他们要文件和规定,说没有别的,只有发给各户的补偿方案。在没有满足我的要求的情况下,我们还是交了房,选择了实物还迁。
但我的情况的确很特殊。我们是一个大家庭,在老宅里有三户人家,4个房产证(可能是同一地号)。我大哥户口不在驴村,是工人,折迁时他们只能要钱,不能要房;我二哥一家三口有驴村的户口,享受补偿款及拆迁每人40平方米的待遇,大哥和二哥都有自己的房产证。我是老三,公务员,我有两个独立的房产证,产权人都是我。我们一家6口人的户口都在驴村,户口本上有我母亲,我姐姐,姐姐的女儿,我女儿,我妻子和我自己,共计6口人,其中4口人有无偿得到每人40平米的待遇,我和我妻子没有这项优待。
拆迁时,我咨询工作人员,我想卖一套房子(30平米),用另一套房子将其余的4人带走,无偿享受每人40平米的待遇,答复是:要么两套房全部选择货币还迁,要么是交出两套房子后全部选择实物还迁。由于当时是捆绑式的方式,没有办法,我选择了后者,我个人的30平米的房子被分成3份,我和太太、孩子每人均摊10平米,另外增加的60平米,要求5000元一平米购买。这些内容在公告和方案中均没有文字表述。
本周日要选房了,是东西沽居民还迁后剩余的房子,心里很不舒服,但还是去选了,因为我是公务员,我要配合政府。
但在办理的过程中,我向工作人员要求出具公务员在驴村拆迁中应当怎样对待的文件或者操作规程,他们拒不出具,也不告诉向哪个部门索取。我疑惑了,宪法还保护个人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吗?文件我应该看一看吗?我也是一名执法者,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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