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全部
全部
编辑点评:群租扰民令行不止 根治需多方努力
http://ms.enorth.com.cn
来源: 北方网  作者:  2012-07-13 08:22:49  编辑:文婷
·住建部禁令难挡"群租"乱象 房价高租金涨系诱因 ·群租房利益链为何斩不断 罔顾安全的共赢伪象
·塘沽新港富贵嘉园群租问题严重 干扰正常生活 ·塘沽专项整治群租房市场 租房30日内需备案

【NO.33】群租扰民令行不止 根治需多方努力

  群租现象由来已久,所引发的邻里矛盾和安全隐患激增,一度引起社会高度关注。2011年出台的《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明令禁止将房屋分拆、隔断成“化整为零”的“群租”。一年多过去了,“群租”现象依然存在,居民投诉屡见不鲜。近一段时间,《政民零距离》也收到不少网友关于“群租”扰民的投诉。

  群租之所以屡禁不止,足以表明价格便宜的群租房仍然大有市场。选择这类住房的群体大致有两类:一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处于职业生涯起步阶段,收入水平有限,一部分甚至还需家里补贴;二是外地打工族,只身一人在外,手中资金有限,任何事都需精打细算。他们的相同在于资金短缺,所以暂时只能选择更为便宜的群租方式。之所以有了这样大的市场,造成了众多二房东、中介等乘虚而入。他们从房东手中租借到房屋,再通过群租的方式转租给他人,利润瞬间暴涨,因此成批的“群租房”便应运而生。

  虽然《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已于2011年2月份开始实施,其中明确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但从一年多的实施效果来看,还尚不能明确直接的主管部门。发生群租客扰民事件后,一般都由物业公司进行调解,或拨打110交警方处理,政府部门的直接管理尚处真空状态。因此,要彻底解决群租问题,恐怕单靠一纸禁令还不够,还需多方共同努力。

  首先,从执法方面来讲,政府出台相应规定后,应由公安机关、消防、物业等部门配合执行,卫生、消防、规划等也应参与其中。公安部门负责落实房屋出租人的登记工作,并取缔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家庭旅馆经营的行为,抑制群租带来的暴利;消防部门应该从规范管理的角度出发,严禁群租房使用很多用非耐火材料的木板分隔房间等;房管局负责查处将房屋分割搭建过程中,擅自破坏房屋承重结构,以及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行为,责令改正并实施处罚。

  其次,从自约方面来讲,租房者要加强自律,做到不影响其他居民的正常生活。房主本身也要负起责任来,在签订租房合同时应对规范住房、不可扰邻等做为约束条款,合理制约租房者的行为。同时,其他业主和物业也相应地负起约定、监督的责任。

  再有,政府应大力推进保障性房屋建设,进一步降低申请公租房、廉租房的门槛,挤压群租房的市场,让群租现象得到进一步的有效治理。

  群租现象仍然存在,群租纠纷也不断发生。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仅靠一部法规不足以起到根治的作用,还需各方共同努力,让低收入者享受“居者有其屋”的待遇,从根本上祛除“群租”之患。(文/文婷)

打印 
关闭窗口
 
关于北方网|广告服务|诚聘英才|联系我们|网站律师|设为首页|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