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安徽省合肥市居巢区槐林镇三口塘村的农民,因现在要建环巢湖大道,我的房屋在道路规划内,面临拆迁,现在镇里给我们的补偿是,按原来的房子面积给同等面积的回迁房,我们还要补房地产商的差价,我们觉得不太合理。不知道国家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尊敬的魏俊峰网友:
你好,就你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如果你所做的房屋已经被纳入城镇规划成为国有土地,则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政府应当支付: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具体操作细节,各地的拆迁政策都不相同,具体内容你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相关政策。
感谢你的参与!
天津允公律师事务所 范爽律师
2012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