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们你们好,我做为咸水沽新街惠安小区的业主,看到8号楼底成都小吃旁边底商私自扩建,占用公共用地,并把公用电箱,及自来水观测井,都私自该在在他家屋内,占用消防通道,从原有的底商门前扩建出三米多,大大影响了市容环境,希望城管部门责令拆除,还大家公用道路面积。同时批评物业部门视而不管。同时希望政府主管部门给出一个满意的答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到,并责成区综合执法局处理,现回复如下:
执法一大队已经到现场进行检查,该处存在侵占公共用地扩建的现象。执法队员已对当事人下达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祝您身体健康。
津南区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