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平区旧楼区居住功能综合提升改造是否有 "标准" 有的话是什么标准? 能否公布? 能否让群众监督标准的执行情况? 可以提供改造执行单位的名称和资质吗?
(提问我自己已经复制 待回音)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区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办理,并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和平区政府为民服务网络办公室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和平区房地产管理局进行核查办理。2012年天津市旧楼区居住功能综合提升改造工程严格按照《市国土房管局拟定的2012年中心城区旧楼区居住功能综合提升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执行。为了让广大居民群众更好地了解、监督提升改造工作,配合工程施工。我区指挥部已将宣传手册下发到所有涉及改造小区的街道、社区居委会。居民可以按照宣传手册上的内容要求对改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如需进一步咨询请拨打和平区房管局电话:23127778。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和平区房地产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