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我是天津市一名机动车驾驶员,平时上下班驾驶一辆行驶了10万公里的15年车龄桑塔纳轿车。我的车子状态非常好,维护天津市的空气质量我拥护,但是我对于天津市的流程有几个意见
1、我对于不检测车辆尾气。直接按照按照年限划分黄绿标有意见,一般家庭用车用于上下班交通的话。每年最多一万公里,13年最多才13万公里。正是汽车的黄金年龄,不做任何检测,直接混同于公务用车、公司用车发放黄标,我感觉是不合适的,这个政策的本意是减少污染,变相强制更新车辆会增加更多的污染。
2、参考北京市的做法,可以通过加装三元催化的办法将部分保养好、公里数少的车辆在检测后发放绿标,不能一棍子全部打死。
3、现在天津市给予提前报废黄标车给予补偿,为什么我们的车辆不给补偿呢,没有你们这个政策我们车子开的好好地。毕竟我们用车在前,你们这个政策在后,不能因为你们想一个政策就让我们的资产贬值把。也不能增加我们的负担吧。
现在我这个车开不了了,我们是遵守法律的公民,你们不能逼我们开个报废车子满街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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