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区委的领导您好,我是北辰电大2009秋法学(本)的毕业生,学号0912001254420。在2009年时我参加了由团区委组织的农村大学生优惠学费活动,报名进入北辰电大学习,如今已正式毕业,但当初承诺的退返部分学费却没能兑现,不知是否还要再等些时间呢?希望团区委给予回答。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信后, 经过及时调查了解,团区委作为农素工程的成员单位,承担万名农村青年学历教育的的工作。于涛同学作为团区委招收的2009级秋季法学专业本科学生,于2012年5月已领取毕业证。按照市、区农素办的相关规定,是应当享受市、区各1300元的政策补贴。按照规定,作为承担学历教育的农素工程的成员单位,应该在学员取得毕业证后,要将毕业学员情况录入工程指定系统平台,待区、市两级农素办审批后,方能启动资金划拨工作。
请您耐心等待,待相关手续流程完成后,将由区电大联系相关学生,领取补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