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领导您好
我是2005年改制后天津河北海运有限公司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离岗退养职工,2013年7月达到五十周岁退休年龄,办理退休需要劳动能力鉴定证明 ,2003年4月(在职),我以个人身份向塘沽劳动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经天津市劳动局专家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由天津市劳动局给我出具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证明,由我保存至今。请问我办理退休时,使用2003年4月办理的这个由市劳动局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证明办理病退手续有效吗?,另外我以个人身份申请作劳动能力鉴定或单位申请给我作劳动能力鉴定取得证明后,办理病退手续,以这两个不同主体身份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取得证明办理病退后,发放养老医疗待遇有何不同,医保帐户有注资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不能用2003年的鉴定证明现在办理病退。养老待遇、医保待遇水平与申请鉴定人无关。单位在职人员正常缴费,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才有注资。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7月2日
【民生词典】劳动能力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