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已责成区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待有确切结果后我们将再次向您反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七月四日
尊敬的"54岁女教师"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关于"2010年晋升职称后一直未享受职级待遇"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自2010年至今,我区确实有一部分教师评上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没有兑现高一级的职称工资。原因是根据《宝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宝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在区公务员局的组织领导下,我区教育系统各单位于2010年10月实施了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按照岗位设置比例对各级教师岗位数额进行核定,按照核定的岗位数额对教师比例进行岗位聘用。若本单位相应的岗位数额未满,那么2010年10月以后评上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按相应的程序规定可以聘任到该岗位上,兑现高一级岗位工资;若本单位相应的岗位数额已满,按规定即使2010年10以后评上高一级的职称,也不能聘用到相应的高一级岗位,也就不能涨工资,只能等到岗位数额出现空缺时再聘任。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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