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医疗保险转移问题,我在廊坊工作09年2月离职的,要把养老保险转移到天津开发区,被告知09年1月和2月的医疗保险要开具缴费证明,请问如果不转移这两个月的医疗保险能继续转移养老保险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建议您直接向开发区社保中心咨询相关政策,网址:http://www.teda.gov.cn/website/html/si/portal/index/index.htm;服务咨询电话:66370790。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滨海新区政府
201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