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犯罪的直接原因:一时冲动、朋友义气、好奇心居前三位不变
两次调查中均向未成年犯询问了“犯罪的直接原因”。需要说明的是,鉴于调查中选项2010年是“有几项选几项” ,2001年是“限选两项”,故统计中分别将两个年度可比内容定义为复合变量,通过观察每一指标在全部指标中所占比重了解其变化趋势。此外2010年增加了“受网络信息的不良影响”,该指标在2010年全部指标中所占比重为7.5%,已超过“受坏书和影视作品影响”(6.8%)所占比重。为了与2001年比较,在定义变量时予以剔除。对两个年度未成年犯犯罪的直接原因分别作了总体和16岁以下统计,结果如下表:
表3 两个年度未成年犯犯罪的直接原因(复合变量%)
犯罪原因
|
2010年
|
2001年
|
总体
|
不满16岁
|
总体
|
不满16岁
|
一时冲动
|
29.5
|
27.9
|
28.9
|
28.9
|
受人教唆
|
12.8
|
12.0
|
13.5
|
12.8
|
好奇心
|
15.3
|
15.7
|
13.9
|
15.4
|
生活所迫
|
6.7
|
5.8
|
8.1
|
6.0
|
报复家庭和社会
|
2.8
|
3.0
|
2.4
|
2.3
|
受坏书和影视作品影响
|
7.4
|
9.3
|
8.9
|
10.8
|
朋友义气
|
23.0
|
23.9
|
22.0
|
21.6
|
其他
|
2.6
|
2.5
|
2.4
|
2.1
|
注:①这组数据显示的是复合变量百分比即2001年两选和2010年多选分别在总体(100%)中所占比重
②2010年犯罪原因的原始数据是“一时冲动”58.6%、“受人教唆”25.5%、“好奇心”30.4%、“生活所迫”13.2%、“报复家庭”3.5%、“报复社会”2.2%、“受图书的不良影响”3.5%、“受影视作品影视作品的不良影响”11.3%、“朋友义气”45.7%、“其他”5.2%。
③2010年“报复家庭”和“报复社会”分列、受“图书”和“影视作品”影响分列,统计中合并。 统计结果显示,无论是2010年还是2001年,也无论是未成年犯总体还是16岁以下犯罪人,“犯罪的直接原因”所占比重排在前三位的均是“一时冲动”、“朋友义气”、“好奇心”。
(四)犯罪的主要目的:“为了钱财”减少,“为了朋友”大幅增加
犯罪目的是行为人主观上通过实施犯罪行为所希望达到的结果。(罗大华主编.犯罪心理学新编[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0(56).)对未成年犯而言,犯罪目的体现了他们的思想意识,是其产生犯罪行为的原动力。在统计分析中,将2010年调查中“你这次犯罪的主要目的(有几项选几项)”定义为复合变量,与2001年比较的结果如下表:
表4 两个年度未成年犯犯罪的主要目的(%)
犯罪的主要目的
|
2010年
|
2001年
|
总体
|
不满16岁
|
总体
|
不满16岁
|
为了报复
|
6.4
|
6.2
|
8.6
|
9.6
|
为了钱财
|
31.2
|
27.9
|
38.8
|
35.7
|
为了性满足
|
7.3
|
8.9
|
4.8
|
6.4
|
为了朋友
|
28.6
|
27.9
|
19.8
|
19.2
|
为了制造社会影响
|
1.1
|
0.8
|
0.7
|
0.5
|
为了恶作剧或好玩
|
19.6
|
22.4
|
22.2
|
24.6
|
其他
|
5.7
|
5.8
|
5.1
|
4.0
|
注:①2010年数据显示的是复合变量百分比即2001年两选和2010年多选分别在总体(100%)中所占比重
②2010年犯罪原因的原始数据是“为了报复”8.9%、“为了钱财”43.2%、“为了性满足”10.1%、“为了朋友”39.7%、“为了制造社会影响”1.6%、“为了恶作剧或好玩”27.2%、“其他”7.9%。
③2010年“为了制造社会影响”2001年是“为了制造政治影响”。
从整体上看这组数据有以下特点:一是两个年度“为了钱财”在各种目的中所占比例都是最高的,2010年略有下降。不满16岁相对最低;二是10年比较未成年犯犯罪的主要目的变化最为明显的是2010年“为了朋友”的比重大幅上升,“为了钱财”的比重则下降,不满16岁与总体趋同;三是与前述犯罪类型中2010年犯“强奸”罪的比例有所上升相联系,“为了性满足”也比2001年有所增长。
(五)犯罪时的心理状态:不想后果、不知违法受罚、难以自控起主导作用,比例均有提升
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受自身的心理因素影响。那么他们容易在哪种心理支配下产生犯罪行为呢?在调查中我们了解了未成年犯“你违法犯罪时是怎么想的?”(有几项选几项)两个年度统计结果如下表:
表5 两个年度未成年犯犯罪时的心理状态(有几项选几项 %)
犯罪时的心理状态
|
2010年
|
2001年
|
总体
|
不满16岁
|
总体
|
不满16岁
|
一时冲动,什么都没想
|
65.6
|
65.7
|
54.7
|
51.7
|
知道做坏事,但控制不住自己
|
27.1
|
26.2
|
26.6
|
25.7
|
不知道是违法犯罪,也不知道会受惩罚
|
46.8
|
51.8
|
34.9
|
37.0
|
认为自己犯罪可能不会被他人发现
|
17.0
|
15.7
|
16.5
|
15.5
|
犯罪能获得好处很大,值得冒险
|
6.8
|
5.4
|
6.9
|
6.0
|
即使抓起来,走走后门也可放出来
|
6.8
|
9.1
|
4.7
|
5.1
|
法院对少年犯处理轻,所以犯罪也没关系
|
2.8
|
3.9
|
3.1
|
3.7
|
凭经验认为根本不会抓到
|
7.3
|
8.3
|
6.0
|
5.1
|
几个人一起干,可以推脱责任
|
2.1
|
2.1
|
2.4
|
2.8
|
其他
|
3.4
|
3.3
|
2.8
|
3.2
|
调查结果显示,一是各种心理活动中“一时冲动,什么都没想”在两个年度都是选择比例最高的,“不知道是违法犯罪,也不知道会受惩罚”位居其次;二是上述两种心态都是2010年的比例明显高于2001年,表明未成年人犯罪的突发性、盲目性更为突出;三是犯罪时的侥幸心理如“即使抓起来,走走后门也可放出来”、“凭经验认为根本不会抓到”也是2010年的比例高于2001年;四是两个年度未满16岁未成年犯犯罪时的盲目心理的比例均高于总体。
(六)重新犯罪:总体比例大幅下降,城市高于农村、闲散高于非闲散、低学历高于高学历
调查结果表明,2010年在押的未成年犯中,在这次犯罪前“曾经有过因犯罪被法院判决经历”的有9%,不满16岁为6.7%,低于总体;2001年有过“犯罪经历”的占27.2%,不满16岁为27.9%,略高于总体。10年间无论是总体还是不满16岁的未成年犯,重新犯罪的比例均大幅下降。重新犯罪次数2010年也比2001年大为减少。如下表:
表6 两个年度未成年犯此次犯罪前的犯罪经历(有几项选几项 %)
此次犯罪前的犯罪经历
|
2010年
|
2001年
|
总体
|
不满16岁
|
总体
|
不满16岁
|
一次
|
76.2
|
75.0
|
45.1
|
43.3
|
二次
|
22.9
|
25.0
|
18.4
|
16.1
|
三次
|
1.0
|
0
|
7.1
|
8.3
|
三次以上
|
0
|
0
|
29.4
|
32.4
|
在2010年调查中,我们向未成年犯询问了“你认为导致你重新犯罪的原因”是什么(有几项选几项)?回答按比例最高的是:“无一技之长,就业困难”34.2%,其他方面依次是“家庭的歧视”21.5%、“前科影响难以磨灭”21.5%、“回归社会后空间狭小”19%、“重返学校的机会少”13.9%、“破罐子破摔,无所谓”13.9%、“社会的歧视”11.4%、“受未管所“二次污染”6.3%、“认为司法不公,报复社会”5.1%、“其他”15.2%。
进一步交互分析发现,从总体上看两个年度未成年犯重新犯罪的比例都是城市高于农村、闲散高于非闲散、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高于初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者。如下表:
表7 两个年度未成年犯重新犯罪与不同状况的交互分析(%)
分 组
|
2010年
|
2001年
|
区域
|
城市
|
11.4
|
34.4
|
农村
|
7.9
|
20.3
|
生存
状态
|
闲散
|
9.4
|
31.5
|
非闲散
|
8.2
|
19.9
|
文化
程度
|
初中没毕业及以下
|
9.6
|
27.4
|
初中毕业及以上
|
6.5
|
26.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