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人事局:
在你局官网上看到《天津市人才政策指南》,其中关于人才政策的问答的第二问答:即2、仅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被天津的企事业单位接收其为正式工作人员,是否可以将配偶户口迁入本市? 答:引进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在本市的,可调(迁)入我市。配偶子女为农业户口的,可办理农转非。
请问:
1、具有硕士以上的学位的人员通过什么手续能把配偶子女调(迁)入我市?
2、 配偶的单位怎样落实?
3、配偶子女的户口怎么样落?
4、我是去年研究生毕业,现在津一家事业单位工作,我符合这项政策么?应该咨询那个部门?
希望能给予解答,不胜感激!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由单位申报办理引进人才手续。各区县所属单位申请引进的国内人才,可由所在区县政府人事部门办理有关调动审批手续后,报市人事局核准并发放调动通知书;市属单位及驻津单位直接到市人事局办理引进人才的调动审批手续。户口问题请咨询公安部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