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我家亲戚工作单位是保安公司,现被委派到威海银行从事保安工作。2012.6.16日在工作时间并在户外工作时突然晕倒,送至总医院被认定为脑梗。在晕倒之前,他每天连续工作12个小时,并且无休息日。
请问,这算工伤或者职业病吗?
另外,这样的工作时间符合国家规定吗?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政策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视同工伤。是否工伤需要人力社保部门做认定。用工单位可以根据岗位性质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总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不能安排补休的,要按小时工资的150%支付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安排职工加班的,支付300%的加班费。用工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劳动者可以到仲裁申诉。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