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辰区单位集体户口,我夫人是老家的户口,刚刚生一孩子,由于没有购房,所以请问,孩子可以不可以跟我的户口落在我们单位集体户口,如果可以我应该准备什么材料,到什么部门办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公安北辰分局专门设有户籍科,负责相关户政管理工作。如需进一步咨询,可直接致电26392131(公安北辰分局户籍科);或致电86994050(北辰区外来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根据您的咨询,给予有针对性的答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
2012-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