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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新闻:“闯灯救人”的哥被找到 交管:多方证明可不罚
《上北方网 找优秀的士》 找值得信赖的好的哥
不论是法律的制定,还是道德的规范,无外乎是为了维系社会的整体稳定,给全体社会成员一个安定祥和的生产、生活、学习、工作的环境,因此,法律、道德不应该是抵触的,恰恰相反,它们是一对相互辅助、相互支撑的统一体。这就好比法律是架构,道德是砖瓦,恰到好处的结合在一起,就是摩天大厦。
这件事情中的出租司机,无疑是一位心地善良的好的哥,听到这个的哥闯红灯救人的事情,让我心中在这个炎热的夏季感到无比的清凉和舒爽,而后面想到的哥将面对罚款时,又为这位的哥感到一阵无奈。
这样的故事,已经不算是新闻,在这件事情上,如何能将法律与道德统一起来,既鼓励了见义勇为,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已成当务之急。我的观点是建立“非应急车辆”闯红灯报备制度,即通过110报警系统,申报应急情况,并提出开辟安全通道的要求,110报警系统服务人员通过GPS定位,向当事路段最近的交警的“警务e通”发送通知,要求其核对当事报警车辆实际情况,并尽快开辟安全通道,疏导交通,为市民提供生命线保障。如附近不具备及时赶到交警的条件,则可允许当事司机在110报警系统报备的前提下自行取证,象快速处理车辆交通保险一样,通过手机拍照,他人证明等途径,收集证据,为日后交通摄录系统撤换该摄录结果,做好证明准备,同时,针对这样的好司机,一定要给予物质及精神奖励。其实,我们的交通摄录系统不光是铁面无私的摄录,还应有它柔情的一面,就是记录每天行走在路上的好人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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