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孩子在 课间玩耍的 时候将班级一女孩撞倒误伤学校声称无任何责任请问我们在此次事件中应付多少责任
尊敬的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未成年人在校期间的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教育机构如果能够证明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不承担责任,由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承担侵权的责任。如果被侵权人也有过错的,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电话022-27219795
天津市益清律师事务所
201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