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名下有一套二手商品房,结婚前公积金贷款买的,我爱人前两年与岳父共同购买一套商品房,房本是她们两个人的名字,属于共有,我爱人用公积金贷款还贷,我的户口本上只有我和孩子,我爱人的户口还在岳父的户口本上。问:我们家能否再购买一套商品房,打算商业贷款,有什么条件或要求吗?谢谢。望复。请致电与我联系。谢谢。
袁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于2012年5月24日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