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汉沽购买住房给孩子办理蓝印户口,申报过程中当地人口
服务中心提出,我家的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的日期是2004年,与孩子出
生的日期1998年不符,要求提供当时住院的病案,因我们当地医院新
建,病案室资料寻找困难,被告知必须做DNA鉴定。参阅了天津相关蓝
印规定,只有二胎情况才需要做亲子鉴定,我们有正规的准生证,出
生证明,独生子女证,这些能否保证不做DNA鉴定。或者,能否由本地医院出具一个当时的住院号等相关证明。
另外,此类DNA鉴定是否有统一制定的的机构和统一的收费。
谢谢您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5月24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户政部门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或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