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您求助的问题是.天津市住宅集团开发的限价商品房华城景苑项目.卖限价商品房搭售车位.每车位5万元使用20年.不买车位不售限价房的问题。
我女儿选中了华城景苑盛和嘉园的一套子.买房时才知道选中的房屋必须购买车位.不买车位不售房.现在社会的发展有车位对于年青人来说是好事.可对于购买限价房的人来说..5万元的车位费真的负担太重了.买这套限价房加上车位费5万元.我女儿借了尽40万元。限价商品房是政府关心民生的举措.强行搭售车位对于购买限价房的人来说.真的买不起了.我能以什么理由起诉天津住宅集团要回5万元车位费.谢谢!
尊敬的网民您好:
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对此如何约定,建议来所或电话咨询27307018.
谢谢您的参与1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二0一二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