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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保姆及婴儿被杀案二审 2名被告认罪
http://ms.enorth.com.cn 2012-04-12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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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保姆及婴儿被杀案庭审直播现场
     

    南京保姆及婴儿被杀案庭审直播现场,被告人夏磊上庭

      

      6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南京阅城国际花园保姆及婴儿被杀一案,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对庭审过程进行了全程网络直播。其间,年仅19岁的凶手夏磊、22岁的郑树林均表示认罪伏法。法庭将另行择日公开宣判。

      去年年底,该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夏磊、郑树林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两人抢劫所得的财物予以追缴,发还被害人亲属。

      案情回放

      2011年5月16日,夏磊、郑树林二人至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9号阅城国际花园小区寻找抢劫目标,并准备了手套、水果刀、宽胶带等作案工具。次日13时许,二人至该小区悠然园15幢,假冒快递公司工作人员骗开被害人刘某某(保姆,女,殁年58岁)门后强行进入室内,遭到刘反抗,夏磊遂持随身携带的水果刀猛捅保姆的颈部两刀,致保姆当场死亡,郑树林用枕头将13个月大的焦某某(婴儿,男,殁年13个月)捂死。二被告人当场劫得人民币10万余元后逃离现场。

      庭审直击

      两名被告人上庭后,在法庭调查过程中,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认罪伏法。

      检察员:“捅了老太太(保姆刘某某)哪些部位?”

      夏磊:“脖子上二刀。”

      检察员:“捅被害人颈部可能造成的后果是否清楚?”

      夏磊:“捅了才后悔。”

      郑树林上庭后,检察员问道:“婴儿怎么死的?”

      郑树林:“(我)用枕头捂死的。”

      当审判长问郑树林有没有说过“如果不杀人就不到南京来”这样的话,郑树林说:“记不清了。”

      量刑意见

      夏磊辩护人为夏磊作“免死”辩护。

      辩护人认为,夏磊所犯之罪非常可恶、可恨,应当予以处罚,但没有达到非杀不可的地步:夏磊系初犯、偶犯,对罪行供认不讳,且有悔罪行为,因年龄小、心智不成熟走上犯罪道路,其犯罪行为是家庭、社会多方面原因导致的;他曾是个好孩子,曾为社会作出过贡献,本性善良的一面没有泯灭,还是可以塑造和挽救的,且有悔罪表现。

      郑树林辩护人也从认罪态度诚恳、犯罪过程中起从属作用等角度作辩护。

      而检方认为,辩护律师意见不能成立,二人行为给被害人带来灭顶之灾,给被害人家属造成不可弥补的伤痛,入户抢劫,并对老人、婴儿下手应加重刑罚,虽然系初犯、偶犯,但不足以减轻刑罚,原审判决对二人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建议二审法庭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将择日宣判。

    稿源: 北方网  编辑: 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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