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上午,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举行揭牌仪式。该办公室将健全城市管理责任监督考核机制,对城市管理中职能交叉、管理空白等方面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对各区县、各相关部门落实《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情况进行督考核,不仅要进行每月、半年、年终的阶段性考核,而且要把监督考核贯穿于绩效考核与每日工作挂钩之中,并通报监督考核结果,真正实现奖优罚劣。
天津市政府副秘书长、城管办主任李福海介绍,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已经完成组建并正式揭牌,简称“城管委办公室”,是经市政府批准成立的,是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下设机构。城市管理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城市化进程和建设现代化城市的重要保障。城市管理委员会承担着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交流机制,最大化地消除部门之间的协作不畅不良现象,实现部门之间的联合联动、协调运转的职能作用,有效地优化城管运行秩序,增强城管执法力,提高城管效能,确保城市科学健康发展。
今后,办公室将研究审定城市管理相关政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规划、工作目标、实施方案和城市管理专项管理标准;研究审定《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相关实施细则,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研究协调城市管理中的职能交叉、管理空白以及执法等方面的问题,并审定解决方案,明确管理责任;研究制定城市管理应急突发事件协调处置方案;总结分析各区县、各相关部门落实《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的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研究并制定解决方案,为城市管理委员会指导城市管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通报城市管理监督考核结果。为强化综合管理、统筹协调的作用,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容园林委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市市容园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设交通委、市水务局、市交通港口局、市市政公路局的有关负责人担任,并派处长或副处长进驻城管办,协助副主任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日常各部门的相关工作。办公室将实行主任工作例会制度,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工作会议或例会,总结分析近期城市管理工作现状、存在问题,研究部署阶段性的重点任务;对各区县、各相关部门落实《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的情况及效果进行评议,通报监督考核结果,并定期通过媒体向公众公布,监督有关问题的整改,还将不定期召开城市管理新闻发布会,切实加强社会对城市管理从决策到实施的全过程监督。
天津市城管委办公室秘书长梁广章介绍,城管办虽然成立已经两年,但工作一直处在试运行状态。伴随着正式揭牌,将立即开展五项工作。
一、是解决当前一些道路和背街里巷环境卫生仍然脏乱的问题,4月份,城管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对一些道路和居民小区的环境秩序进行一次抽查,该表扬的表扬,该整改的整改,该通报的通报,确保5月1日前环境脏乱问题全部得到解决。
二、是对建筑立面、夜景灯光、工地围挡、私开门脸等问题继续严格管控,重点对中心城区150条主干道路和繁华重点地区,建立巡查机制,落实长效管理制度。凡未经行政许可擅自设置违法户外广告设施,私改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统一规范设置的牌匾标识的违法行为,随时发现,立即制止,坚决治理。对设置不规范和损坏的空调机罩及时进行规范、修缮,对路灯和夜景灯光设施要加强日常维护,在确保开启率和完好率等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做好清洗、油饰和美化工作,在5月10日前完成修缮和油饰。建交委要按照工地围挡设置标准,加强监管,使建筑工地围挡靓化设置,达到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成为城市的一景。国土房管部门要加大对私开门脸的治理力度,完善巡查、举报制度,做到随时检查,随时治理。
三、是公安交管部门要对交通秩序进行严管,对恶性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重罚,有效缓解交通拥堵,杜绝机动车随意占路停放,在5月10日前完成道路交通设施的检修完善;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部门要加强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合理搭配运营班次,规范司乘人员服务行为,坚决杜绝乱揽客、拒载客等影响交通秩序和不文明现象。市容园林和综合执法部门要在5月10日前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重点治理非法占路经营,对排查出的重点点位进行专项治理,并派专人实施巡查和占领式管理,防止反弹。公安部门要继续加强文明养犬宣传和治理力度,积极探索犬只管理新办法,因地制宜引导群众文明养犬;有效抓好社会生活噪音的重点防控。
四、是要根据春季游人逐渐增多的情况,加大街景绿地特别是公园绿地的养护,并对道路、桥梁、涵洞、井盖、交通设施、马路家具等设施各责任单位按照分工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养护,确保5月10日前将存在的问题逐一解决。
五、是民政部门发挥社区居委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不断缩小城市管理单元,组织动员社区居民参与城市管理活动。国土房管部门要强化物业行业监管,督促物业管理单位严格落实《城市管理规定》和《物业管理条例》,正确行使物业管理权限,确保社区各项管理服务到位。(通讯员张志顺 吕现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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