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社保局工作人员:
您好!
我在天津已工作多年,户口及定居地均在天津,近期由于工作变动将
要到北京工作,但是我并不想在北京定居。我想咨询一下,像这种情况是否必须要办理社保转移?能否在天津办理停缴,然后在北京工作几年后,再将在北京上的社保转移到天津?
如果采用后面的方式,对我个人退休后待遇是否有影响?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劳动者跨省市流动就业,应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不符合转移条件的,建立临时养老保险,待回原籍后将临时养老保险关系转回。因您具体情况不详,建议您进一步咨询北京和天津两地社保部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