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户口在内地。82年至93年在内地工作,劳动局存有我的档。我现在乌鲁木齐打工,我在乌鲁木齐把社会养老保险给交啦。请问我原来在内地工作的时间。在社会养老保险中能起到什么意义。将来以后我能把养老保险转的内地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我市自1993年开始实施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对1992年以前的工作年限审定为连续工龄的,可作为养老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现在养老保险已实现跨统筹转移,如果您属于天津市户籍人员,在津参保缴费后,可以将外省市的保险转移到天津。如果是我市户籍人员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应经市补缴会审小组备案确认后方可办理转移手续。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