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民政局的相关领导,我是一名南开区社会事务工作干事,2009年7月我们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考入了天津市南开去大学生公益岗工作,直至2012年的3月份,我们又考上了南开区社会事务工作干事,请问下现在民政局让我们与南开人才旗下的一个新世纪人才服务公司签订了2年的劳务派遣合同,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并且我们所在的街道还自称我们与民政局没有任何关系,我们与所在工作街道同样没有任何关系,我们只是劳务派遣工,可以随时辞退。并且我们只能享受居委会待遇,每个月1600元生活补贴,另外算上还要自己缴纳保险,我们只能剩下1300多块钱,并且没有公积金。
请问,我们都是大中专人才,我们的工作效率有目共睹,这样的劳务派遣合同让我们真的无法接受,我们就是临时工,那些事业编的人员只是给我们最低的待遇来为他们干活,恳请有关领导为我们着想,我们现在的待遇还不如农民工。
请有关领导就这一问题给与回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目前我们市局没有相关政策和文体规定,各区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具体事宜您可以咨询南开区相关部门。
天津市民政局
201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