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南孙庄的村名,我想咨询一下按照《东丽区整体村域房屋拆还迁规定》“主房拆一还一、附房拆二还一”的政策,房屋测量是在什么时候确定的呢?从什么时候开始在建的房子就不属于还迁的房子测量的范围了呢?还有就是主房和附房是按怎么划分的呢?希望领导能够帮忙解决,谢谢了!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2年3月12日
您好,您的问题我们已经得到金钟街的书面回复 ,如下:
金钟街于2010年7月进行了南孙庄村村民住宅房屋测量工作。房屋测量范围依据《东丽区整体村域房屋拆还迁规定》第二章第九条认定。主房和附房的认定划分依据《东丽区整体村域房屋拆还迁规定》第二章第八条,即:主房是指居民住宅院落中初始建造的居住性主体住宅房屋(每正常院落内只认定一处主房);附房是指在正常院落内,除主房以外的其它初始用途为生活性的住宅房屋。
东丽区政府办
201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