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我在2.27号寄了一份快递。单号为:468256294750,具体信息如下:2012-02-27 20:25:59 订单创建
2012-02-28 20:02:05 发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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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28 19:25:45 天津塘沽公司 的收件员 宋本瑞已收件
2012/02/28 19:29:14 由天津塘沽公司 发往 天津公司
2012/02/28 21:19:54 快件已到达天津航空部 扫描员是 电子秤5 上一站是天津塘沽公司
2012/02/28 21:27:26 由天津中转部 发往 河北唐山公司
2012/02/28 21:27:26 由天津中转部 正在进行 装袋 扫描
2012/02/29 21:43:09 快件已到达河北唐山公司 扫描员是 郭彩文 上一站是
2012/03/01 08:52:12 河北唐山公司 的派件员 扫描发往遵化 正在派件
2012/03/01 12:52:17 河北唐山公司 的派件员 遵化13931569788 正在派件
2012/03/02 00:07:07 由北京中转部 发往 河北石家庄中转部
2012/03/02 11:48:58 河北唐山公司 的派件员 遵化马兰峪 正在派件
2012-03-02 14:49:17 签收,签收人是草签
当时客户取件时让先签字,后拆包,签字拆包后发现有商品破碎,快递人员说:“我们只管邮寄,不管里面的东西好坏。”由于客户已经签过字,快递公司人员又不管,只好拿着东西走啦。我是发货方,我给这边的申通打电话:66293702,这边说:“东西坏了,你可以拒签。你已经签了,就没办法啦。你以后要是每寄一次就破一次,你就投诉一次,我们宁愿不要你这个客户。”因为我告诉她我是开网店的,我收的寄的,都走的是申通。最后,她说也只能帮我问我一下是什么情况。过十几分钟吧,我又打电话过去,她说没打通。没办法。我问什么时候能给我答复。她说半小时,不管情况怎么,都会告诉我一声。那时不点三点,现在都快四点啦,我还没有接到任何电话回复。我希望规范一下快递公司业务流程,收时必须先签,有问题时说只要签字就不管啦。做为消费者我们一点公平都享受不到吗?我这单共邮寄五只手镯和其它。只坏一只,价值不多。几十元,可是快递的服务态度和处理事情的方式非常不当。希望能得到相应赔偿和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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