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XXX公司拥有该活动最终解释权,或最终解释权归XXX公司所有,这样的注释,以及这样的解释是否合理?是否犯法?如果提交的诉讼流程,请问这样的注释可否成立?是否拥有法律效力?在法律法规面前关于这类注释又是怎样解释的呢?有没有相关规定呢?这种说法是否可以弥补类似该活动的漏洞或宣传不到导致的争议呢?谢谢了!
尊敬的王瀛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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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