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联合宣布从今年3月起开展为期两年的“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全国各地将逐步推行出租汽车企业员工制经营模式,代替目前承包挂靠制;同时还将普遍开展以车辆承包费用(即“份儿钱”)、社会保险、劳动收入、休息休假等为主要内容的工资集体协商。
“这次活动坚决不搞‘样子货’、‘面子工程’,而是要努力破解出租车行业发展中的基础性、长期性难题,建立企业与驾驶员权责对等、风险共担、共同和谐发展的长效机制。”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说。”
请问:咱们天津会有何相关政策与措施。谢谢
尊敬的网友“津之e”: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咨询的问题我办相关部门正在办理,我们将尽快以二次答复的方式给您回复,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
2012年3月1日
尊敬的津之e:
您好!现对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十分关爱出租汽车驾驶员,为出租汽车驾驶员的经营服务给予了许多优惠政策,如购车补贴、燃油补贴、减收定额税等,极大地缓解了驾驶员的经营压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的经营管理体制与国内许多大中城市不同,为在企业“挂靠”式经营,我们将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认真落实好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
祝您生活愉快!
2012年3月23日